(原标题: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未经授权签署担保文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审慎审查被担保人资信,要求具备偿债能力,并可要求反担保。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非关联董事及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达一定标准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包括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公司应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担保进展及风险情况。财务部为担保管理责任部门,负责资信调查、手续办理及后续跟踪。制度明确违规担保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担保行为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