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子公司管理,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子公司指公司持股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企业。公司从治理、财务、运营、人事、审计、信息披露等方面实施管控。子公司需完善法人治理,重大事项须提前报公司审批。财务上须按公司要求报送报表,严禁擅自对外借款、担保或出借资金。对外投资需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管,明确其职责与考核机制。公司有权对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子公司须配合并落实整改。子公司须及时报告重大事项,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建立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