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需及时、公平地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应加强内幕信息保密,防范信息披露违规。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责任追究等内容。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