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长运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其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格式符合监管要求,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萍乡昌荣公交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分别提供最高本金限额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