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公告有关出售河南福森智慧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之须予披露交易)
福森药业有限公司就出售河南福森智慧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事项发布补充公告。代价由卖方与买方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参考了独立估值师河南玖和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估值报告。该报告以2025年3月31日为参考日期,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目标公司股权价值。
估值师认为市场法及收益法不适用,因目标公司营运历史较短,缺乏可比公司,且未来收益预测受政策、经济及气候因素影响较大,可靠性不足。资产基础法被视为最适当方法,基于个别资产与负债的评估值确定整体股权价值。
评估总资产约人民币83.5百万元,主要为光伏发电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结合可使用年期折旧率(权重40%)与评分法折旧率(权重60%)计算综合折旧率。评估总负债约人民币10.0百万元,与账面值一致。评估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73.4百万元,与账面净值差异仅约0.25%。
董事会确认估值师独立于公司及其关联人士,且估值不构成盈利预测。代价可能于完成后因资产不符声明、负债未披露、过渡期发生诉讼或损害行为、股东虚假出资等情况而向下调整。上述条款属中国股权转让常见安排,特别适用于国有买方交易。
董事会认为代价及调整机制参考了独立估值,并考虑目标公司财务状况,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本补充公告内容须与2025年9月19日公告一并阅读,其余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