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高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76)将于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下午二时三十分(香港时间)在中国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2007号金地中心12楼1205室举行股东周年大会。
本次会议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随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发出的通函一并寄发。股东可委任大会主席或指定其他人士为受委代表,代为出席及表决。受委代表无需为公司股东,联名持有人中仅在股东名册名列首位者可就相关股份投票。
会议将审议以下普通决议案:
1. 省览及采纳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2. (a) 重选王娃娜女士为执行董事;(b) 重选黄经胜先生为执行董事;(c) 重选杨敏达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d) 重选桂诚慧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e)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3. 重新委任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4. 向董事授出股份购回授权;
5. 向董事授出一般授权;
6. 通过增加股份购回总数扩大一般授权。
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或其书面授权人签署,若为公司则需盖章或由高级人员签署。该表格连同授权文件须于大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交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已提交委任表格的股东仍可亲自出席并投票,届时委任表格视为撤销。所有决议案将以投票方式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