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作为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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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32)宣布,其附属公司广东绿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绿金租赁”)于2025年10月27日与无极县鑫光热力有限公司(“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以人民币30,000,000元(约港币32,730,000元)收购资产所有权,并将该资产返租予承租人使用,租期为54个月。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规则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因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资产为位于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指定供热设备及设施,绿金租赁将以内部资源及/或外部银行融资支付代价。融资租赁总付款额约为人民币35,792,000元(约港币39,049,000元),包括租赁本金及利息,按季度支付。
承租人可在结清所有应付款项及相当于未偿还利息总额20%的赔偿后提前终止合约。租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承租人可以名义价人民币100元(约港币109.10元)购回资产。
担保人河北协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无极县经发投资有限公司已提供共同及个别担保。同时,承租人已将其供热协议及供汽协议项下的应收账款权利、特许经营权及相关衍生权利质押予绿金租赁作为还款保障。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属绿金租赁日常业务,条款公平合理,符合集团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