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锐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下股份及融资融券账户股份的管理。明确禁止在特定期间转让股份,如上市后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被立案调查期间等。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等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买卖需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减持须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股份变动须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