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务总监、行政总裁、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变动)
吉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代号:3395)宣布,Tara Suzanne Leray及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HK) Limited已分别辞任公司执行董事及公司秘书,自2025年10月31日起生效。Leray亦不再担任授权代表,Vistra则不再担任替任授权代表。
为符合上市规则要求,公司已委任新董事及秘书。Tara Suzanne Leray将由一名具备资格的新执行董事接替;Vistra将由另一名合资格人士接任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替任。相关委任将于2025年10月31日生效。
Tara Suzanne Leray于2019年9月至2025年9月期间任职于Tartan Energy Group Inc.董事会,此前曾于多家能源企业担任管理职务。Vistra为专业企业服务公司,负责提供公司秘书服务。
公司同时宣布,自2025年10月24日起,委任56岁的资料科技专家为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出任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成员。该人士自2009年6月起参与公司事务,2014年3月31日获任非执行董事,2020年5月1日转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曾在中石油等企业任职,具备丰富能源行业经验。
根据公告,新任董事与公司订立服务合同,任期至2025年10月31日,可获酬金每年15万港元。公司确认,新任董事与主要股东无关联,符合独立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