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郴电国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绩效考核、薪酬方案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建议等,并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高管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本条例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