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与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独立董事须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至少三分之一,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召集。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聘任高管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六年,连任需重新选举。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职责、权利及履职保障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