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版))
健康元药业集团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10月24日九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修订。该委员会为跨部门协调机构,不替代董事会秘书职能。成员包括董事长、董事(含独立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经理、内审负责人、法律顾问及子公司总经理等,主任委员由董事会秘书担任。主要职责包括搭建信息报告渠道,完善信息披露内控机制,对疑难事项提出建议,审阅投资者交流材料及信息发布内容,监督评价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情况。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十年。可邀请其他董事、高管列席或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