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版))
健康元药业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经2025年10月24日九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修订。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考核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审议薪酬政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董事薪酬须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管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期限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