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版))
健康元药业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经2025年10月24日九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修订。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相关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或股东会,接受股东请求提起诉讼。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成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