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资本市场战略筹划等工作,有权列席相关会议并获取公司资料。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不得阻碍其行使职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离职后三个月内须聘任新人选。若出现法定不得任职情形、连续三年未参训、重大履职失误等,公司应在一个月内终止聘任。董事会解聘或秘书辞职需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秘书离任前须完成工作移交和离任审查。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本规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