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可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的重大信息。制度依据《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核心技术人员等。重大事项涵盖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重要合同、重大债务、诉讼仲裁、股权变动、资产减值、业绩预告等。报告义务人应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相关文件。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泄露信息。未履行报告义务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将追究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