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履行社会责任。适用范围包括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捐赠,允许使用现金、实物资产捐赠,但禁止使用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股权、债权等特定财产。捐赠以连续12个月累计金额计算,分级审批: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超50%且超500万元由股东会审批;其余由总经理决定。子公司捐赠须报公司审批。内审部负责监督执行。达到披露标准的捐赠,由董事会秘书依法披露。财务处理按《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本制度由股东会修订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