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三季度报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营业收入(元)本报告期为323,280,452.74,比上年同期增长5.5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975,227,662.54,比上年同期增长4.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本报告期为72,102,892.61,比上年同期增长20.42%;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37,451,598.76,比上年同期增长24.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本报告期为69,227,778.60,比上年同期增长37.9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31,133,003.46,比上年同期增长38.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044,188,308.25,比上年同期增长166.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为0.0785,比上年同期增长20.4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2587,比上年同期增长24.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为0.0785,比上年同期增长20.4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2587,比上年同期增长24.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为1.65%,比上年同期增加0.24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5.44%,比上年同期增加0.96个百分点。
总资产(元)本报告期末为8,870,080,966.84,比上年度末减少4.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本报告期末为4,483,195,437.93,比上年度末增长5.6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为950,929.50元;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为6,555,345.92元;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为-122,976.58元;所得税影响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为1,097,133.68元;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为-32,430.14元;合计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为6,318,595.30元。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7,12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包括: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1.23%,持股数量378,490,961.00股;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75%,持股数量61,919,504.00股;阿拉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8%,持股数量15,460,000.00股;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0.97%,持股数量8,865,325.00股;新华资管-农业银行-新华资产-低碳新经济产业优选资产管理产品持股比例0.72%,持股数量6,626,052.00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0.53%,持股数量4,895,900.00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50%,持股数量4,546,772.00股;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38%,持股数量3,489,938.00股;茅安庆持股比例0.37%,持股数量3,421,700.00股;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36%,持股数量3,274,767.00股。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包括: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88,503,353.00股;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61,919,504.00股;阿拉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15,460,000.00股;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8,865,325.00股;新华资管-农业银行-新华资产-低碳新经济产业优选资产管理产品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6,626,052.00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4,895,900.00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4,546,772.00股;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3,489,938.00股;茅安庆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3,421,700.00股;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3,274,767.00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股东中国有法人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报告期末,股东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不适用。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不适用。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