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遴选、审核及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并提出建议。董事会应尊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