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形,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为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可集中或分散投向候选人。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适用本制度。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各自计算投票权。股东投票权使用不得超过其合法拥有数量,否则选票无效。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的投票权。若候选人得票相同且影响当选名额,需再次选举。一次投票未足额选出董事的,需另行补选。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