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将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湖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6661)将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时正在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四中路227号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将审议一项特别决议案和多项普通决议案。特别决议案为: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普通决议案包括:
1. 以现场记名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及批准委任孙小伟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任命自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生效;
2. 以现场记名非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及批准公司将与孙小伟先生订立的股务协议项下的薪酬;
3.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4.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股东可委任大会主席或另一名受委代表出席大会并投票。受委代表无需为公司股东,但须亲身出席。如股东为法人机构,其法定代表人或经董事会等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士可作为代表。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或其书面授权人士签署,若由授权人士签署,需附经公证的授权文件。
代表委任表格及相关文件须最迟于大会举行时间前24小时送达公司中国注册办事处(内资股股东)或H股证券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H股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每持有一股股份,即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票数,总投票数不得超过可投总数,否则视为无效。未完全填写的表决票将被视为弃权。
填妥并提交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亲自出席并投票,此时原委任文件视为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