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履行社会责任。捐赠范围包括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促进社会发展的捐赠,受赠人应为依法设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非营利事业单位。禁止向关联方及内部职工捐赠。可用于捐赠的财产限于现金和实物资产,不得捐赠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等。捐赠实行分级审批,单笔或12个月内累计捐赠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由总经理批准,不超过1000万元由董事长批准,超过1000万元或达信息披露标准的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审计部负责监督,证券部按规定披露信息。捐赠事项须建立台账并存档,财务处理按《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