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涉及国家秘密或披露可能导致违反保密规定的,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通过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方式豁免,必要时可豁免整份临时报告。暂缓、豁免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登记备案并保存至少10年。知情人须控制信息知悉范围,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年度报告等公告后10日内,须报送相关材料至监管部门。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者将被追责。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