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规定,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卸任、解聘等离职情形。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新董事就任前原董事应继续履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离职人员须在3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移交公司文件、印章等资料。忠实义务、保密义务不因离职而解除,对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责并要求赔偿。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