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补充公告)
恒益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94)于2025年10月24日发布有关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补充公告,涉及黄新文先生(“黄先生”)的任命事宜。该公告为对2025年10月22日所发公告的补充披露。
黄先生已确认其符合《上市规则》第3.13(1)至(8)条关于独立性的各项规定。黄先生声明,其过去及目前均未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业务中拥有任何财务或其他利益,且与本公司任何核心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并无关联。此外,黄先生确认并无其他因素可能影响其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董事会现由执行董事冼国持先生、罗学儒先生及林如周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石舰文先生、陈敏杰先生、赵爱寅女士、韩飞先生和黄新文先生组成。
本公告由董事会授权,执行董事兼公司秘书罗学儒代表签署。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明确表示,对本公告内容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承担责任,且不对因依赖公告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