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注销4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3,400股。本次回购注销系因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0.20元/股调整为19.7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19.75元/股。公司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