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百集团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发行期的募集说明书及存续期内的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重大事项涵盖公司名称、股权、高管变动,重大资产变动,对外担保,债务违约等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情形。公司应在事项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资金管理部门与证券事务部门协同负责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公司实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违规者将追责。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