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照表)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条款,其职能由审计委员会代行;增加第四章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删除第七章“监事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明确其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职权、召集、提案、表决等程序相应调整。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细化现金分红条件及程序。公司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原章程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