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按股数投票表决的结果及采纳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细则)
东方大学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拟向独立第三方出售资产。本次出售涉及总额为180,000,000港元的交易,标的资产由本公司全资拥有,出售所得将用于公司一般营运资金。
本次交易的买方为第三方独立人士,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出售事项须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7.47A条相关规定,并已提交GEM上市委员会审批。本公司将在GEM网站(www.hkgem.com)及公司官网(www.oriental-university-city.com)刊发公告,披露交易进展。
根据公告所列,出售资产包括多项不动产及相关权益,具体涵盖:
1. 位于中国境内的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
2. 相关附属公司股权;
3. 与上述资产相关的租赁合同及经营权;
4.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无形资产。
所有出售资产均由卖方全资持有,买方将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对价。交易完成后,卖方不再保留任何权益。截至公告日,买方已支付部分订金,余款将在完成交割后结清。
本次交易构成GEM规则下的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需经股东批准。董事会确认,出售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有助于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运营效率。
本公司董事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投资者可于上述指定网站查阅详细公告及附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