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阅了相关议案并发表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次解除限售事宜。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