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修订及重述之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辖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章程)
经修订及重述的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辖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章程于2023年3月31日由董事会采纳,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后生效。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物色并推荐具备资质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审查候选人背景、经验、技能、诚信、时间投入等因素,向董事会提出提名建议;定期评估董事会规模、组成及程序,确保独立性、多元化与专业能力的平衡,协助制定董事会技能表,推动继任计划;建议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的设立、成员任命及轮换政策;制定并定期审查企业管治政策,监督合规、培训及操守准则实施情况,检讨公司遵守香港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
委员会负责监督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每年审查薪酬计划目标,评估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管表现,确定其薪酬水平(含长期激励、退休金及终止职务赔偿),确保薪酬安排合理、合规,避免过度风险激励;审查执行董事及高管离职补偿,确保符合合约条款或公平适当;禁止董事参与自身薪酬决策。委员会还负责审查员工薪酬与福利计划,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并决定是否需提交股东批准。
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须为独立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法定人数为多数成员出席。委员会可聘请外部顾问,费用由公司承担,并应评估其独立性。委员会每年评估自身履职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本章程不增加委员会成员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