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美力時集團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書摘要:
提名委員會根據董事會決議成立,主要職責包括識別、挑選及提名適合人選擔任董事,向董事會建議任命、罷免及接任計劃,制定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並評估董事會及各董事職效。
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從非執行及執行董事中委任,主席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至少三名成員組成,過半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為不同性別成員。每年最少召開一次會議,法定最低出席人數為兩名成員。會議程序受公司組織章程細則規管,可邀請集團執行管理成員或其他董事出席。
委員會可委任秘書(通常為公司秘書),並在必要時由公司承擔費用尋求獨立專業意見,且獲提供足夠資源履行職責。
主要職責包括:每年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協助編制董事會技能表並提出變動建議;物色合格董事人選,依據提名政策及董事會多元化政策提出提名建議;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計劃(特別是董事會主席及副主席)向董事會提供建議;支援董事會表現評估;評估各董事投入時間與貢獻;檢討提名政策及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並建議修訂;每年於企業管治報告中披露相關政策。
委員會受董事會監管,董事會有權隨時解散、重組或調整其權力。會議記錄由秘書保存,並於會後合理時間內發送全體成員審閱及存檔。
二零二五年十月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