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綠心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就出售事項進一步延遲寄發通函。此前,公司已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十日發出有關出售事項的公告,並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日發出延遲寄發通函的公告。根據延遲寄發公告,原計劃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一份載有以下內容的通函:(i)買賣協議及其交易的進一步詳情;(ii)建議派付特別股息;(iii)待售資產的財務資料;(iv)有關出售事項的備考財務資料;(v)待售資產估值報告;以及(vi)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及其他根據上市規則所需披露的資料。
由於需要額外時間擬備及落實通函所載的若干資料,現預期該通函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七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買賣協議的完成須待協議所載的各項條件獲達成及╱或豁免(如適用)後,方可作實。出售事項可能不會進行至完成,特別股息亦可能不會獲宣派。因此,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本公告由董事會授權,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丁偉銓代表公司發出。於本公告刊發日期,董事會包括一名執行董事丁偉銓先生;四名非執行董事鄭志謙先生、劉皓之先生、李國恒先生及孫頌欣女士;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黃文宗先生、張伯陶先生及杜振偉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