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北高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为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环境社会与治理、股东权利行使、风险挑战等。公司通过官网、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股东会、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交流。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者联系方式,确保畅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执行。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选择性披露、预测股价等行为。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