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北高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高管薪酬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体现“责、权、利”一致原则。适用对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管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和年度绩效奖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奖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确定。薪酬调整依据行业水平、公司经营状况、绩效考核结果及岗位变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方案,董事会审批薪酬分配方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绩效考核以公司战略和经济效益为导向,坚持业绩导向、责权利统一及公平公正原则。重大违纪、离职或被免职者不发放绩效奖。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等其他激励措施。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