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代表委任表格)
時代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023)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星期一)上午十時三十分假座香港觀塘偉業街164號時代中心7樓舉行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
本次會議提呈多項普通決議案,包括:省覽及採納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董事會報告及獨立核數師報告;宣派截至該年度的特別股息,每股股份4港仙。
決議案亦涉及董事重選事宜,包括重選楊華強先生、楊和輝博士及陳冬捷先生為執行董事,並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此外,建議續聘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決定其酬金。
另提呈三項與股份相關的決議案:第一,授予董事一般及無條件授權購回公司股份,數目最多為決議案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包括庫存股)的10%;第二,授予董事一般及無條件授權配發、發行或處置額外股份,以及自庫存中出售或轉出庫存股,數目最多為當時已發行股份總數的20%;第三,在前述兩項決議案獲通過後,將購回股份數目加入原有授權,以擴大配發、發行或處置股份的授權上限。
股東可委任受委代表出席大會並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公司股東,但須親自出席。代表委任表格須於大會或其續會舉行時間48小時前送達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聯合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方為有效。填妥及交回表格後,股東仍可親身出席並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