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稳定。制度适用于董事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离职情形,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保护股东权益原则。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离职后仍须履行公开承诺,保守商业秘密,承担忠实义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职期间及期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公司应在60日内补选董事,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确定新人选。制度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