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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智造: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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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自行召集。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会议决议应及时公告并执行。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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