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变更。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应按承诺用途使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时需重新论证并披露。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节余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公司每半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检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