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于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与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且不得在超过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聘任等事项进行监督。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权,并承担其履职所需费用。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更换及履职保障机制,确保其独立客观履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