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冻结变动的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所持部分股份发生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叶湘武本次解除司法冻结19,717,486股,占其所持股份17.57%,占公司总股本2.24%,执行人为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同日,轮候冻结生效4,106,600股,占其所持股份3.66%,占公司总股本0.47%,执行人为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冻结期限三年。截至公告日,叶湘武累计被司法冻结4,161,400股,司法再冻结20,189,242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21.23%,占公司总股本2.77%。公司表示该事项暂未导致控制权变更,但存在因债务纠纷引发股份被处置及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