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8,2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1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2人因年度考核不合格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回购价格由2.77元/股调整为2.67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支付金额为246,091.23元(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资手续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