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应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召集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通知,通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提案等。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遵循累计投票制选举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审议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需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