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存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他用。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应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公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应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年度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