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10月))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规范董事选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符合条件的应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还需声明独立性。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候选人按得票数由高到低当选,每位当选者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若出现票数相同或当选人数不足情形,按规定重新选举。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