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法拉帝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于2021年12月21日获董事会批准,并于2023年3月20日、2024年3月14日及2025年10月23日修订,自2025年10月23日起生效。
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负责协调和主持会议。成员委任期限与董事会一致,董事会可随时罢免成员及主席。秘书由董事会秘书或其指定人员担任。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须提前三个营业日发出,紧急情况下可提前24小时发出。会议可采用视像或话音形式举行,确保实时讨论与投票。决议须经绝对多数通过,主席在票数相同时有决定权。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以英文撰写并存档。
委员会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组成及技能表,推荐董事候选人,评估董事表现及时间投入,审查独立性与诚信,提出继任建议,推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并就董事竞争行为向董事会提供意见。委员会有权获取公司资料、聘请独立顾问,并获得足够财政资源支持履职。
本职权范围存放于公司注册办事处及网站供查阅,须每年检讨一次,修订须经董事会决议采纳,董事会主席可作合规性修改但需经委员会事先批准并通知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