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人。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审议财务预算等职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交易事项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记录及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二十年。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