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价值,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工作目的包括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建立良性互动、维护市场形象等。基本原则涵盖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公司通过公告、股东会、网站、投资者说明会、电话咨询、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严禁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进行误导性陈述。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证券部为归口部门,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原制度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