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华文轩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成都)律师事务所就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5年10月23日上午9:30在新华之星A座(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由董事柯继铭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0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2,056,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8391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