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债发行的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
公司近日已完成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如下:发行人为主板上市公司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期;票面利率为1.99%;付息方式采用单利计息,按年付息;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有息债务;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由中诚信评定。
本次债券发行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公告为海外监管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规定作出。公告刊载于中国内地指定报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李叶青先生(总裁)、刘凤山先生(副总裁);非执行董事徐永模先生(主席)、Martin Kriegner先生、Olivier Milhaud先生、陈婷慧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黄灌球先生、张继平先生、江泓先生。
